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证监会首提全面禁止通道业务 强调不得让渡管理责任

2017年05月20日 19:01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不得从事让渡管理责任的所谓“通道业务”,包括券商资管、基金公司及子公司
资料图: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图/新华社记者 李贺 摄

  【财新网】(记者 张榆)监管收紧通道业务已是行业共识,但一直以来证监会并未明确禁止通道业务,而是给予机构充分缓冲期逐步压缩通道业务规模。在5月1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张晓军首提全面禁止通道业务,强调不得让渡管理责任。

  这一表述是在谈及新沃基金专户业务风控缺失导致重大事件处罚时提及的。张晓军表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从事资管业务应坚持资管业务本源,谨慎勤勉履行管理人职责,不得从事让渡管理责任的所谓“通道业务”。

  接近监管人士向财新记者表示,上述表述虽然是在谈及新沃基金后提出,但实际针对的不仅仅是基金行业,而是整个资管行业,包括券商资管、基金公司及基金子公司的通道业务。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邱祺璞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