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 张榆)在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纷繁复杂的各类交易场所中,区域性股权市场(俗称四板市场)被单独列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由证监会制定审慎的监管规则,地方政府负责日常监管并承担风险处置责任进行“齐抓共管”。
日前证监会正式发布《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下称《办法》),明确地方政府与证监会的职责划分、投资者门槛及禁止跨区域经营。《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证监会发言人邓舸在5月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办法》明确界定中央和地方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这有利于完善监管协同机制,防止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