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杨巧伶)保监会5月4日发布《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指出,“支持保险资金发起设立债转股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支持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开展不良资产处置等特殊机会投资业务、发起设立专项债转股基金等。”
《意见》要求,要持续加强和改进监管,一是注重风险实质判断,动态审慎调整投资资产的分类和资本要求;研究保险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监管比例,按照基础资产属性实施穿透性监管;鼓励保险资金投资符合国家战略和导向的重大项目,并给予政策倾斜。
【财新网】(记者 杨巧伶)保监会5月4日发布《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指出,“支持保险资金发起设立债转股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支持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开展不良资产处置等特殊机会投资业务、发起设立专项债转股基金等。”
《意见》要求,要持续加强和改进监管,一是注重风险实质判断,动态审慎调整投资资产的分类和资本要求;研究保险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监管比例,按照基础资产属性实施穿透性监管;鼓励保险资金投资符合国家战略和导向的重大项目,并给予政策倾斜。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