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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老股转让不再与募投资金强制挂钩

2014年03月21日 16:47 来源于 财新网
网下投资者必须持有不少于1000万市值非限售股份,对不具备定价能力、未能审慎报价的列入黑名单;增加网下向网上回拨,网上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全部回拨到网上

  【财新网】(记者 杨璐 曹文姣)3月21日,中国证监会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谈及完善新股发行改革相关措施时表示,证监会广泛征求意见,对发行办法、老股转让规定作了微调,进一步优化老股转让,不再与募投资金强制挂钩,根据企业经营状况从严审核合理性。

  证监会表示,新股发行改革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强化过程监管和事后问责已形成共识,市场期待证监会对相关措施加以完善,加大适中事后监管力度。

  证监会指出,首批52家企业的发行情况中,48家上市,4家暂缓,总体情况良好。从发行价格来看,48家平均市盈率29.02倍,市盈率最高的是全通教育,最低实陕西煤业。老股转让比例中,39家转让老股,回拨以后网上发行量占比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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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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