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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可差异化收费

2013年06月07日 22:11 来源于 财新网
证监会将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在产品设计时自主采用多种收费模式和收费水平,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服务进行差异化收费

  【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自今年8月1日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公开募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在销售过程中,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在产品设计时自主采用多种收费模式和收费水平,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服务进行差异化收费。

  6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修改后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费用规定》)。《费用规定》的适用范围为依据新《证券投资基金法》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除上述改变,《费用规定》还丰富了基金销售费用的收取方式,在目前允许货币市场基金和部分债券基金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收费基金种类,允许各类基金采用此种收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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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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