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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文促基金销售业务机构扩容

2013年03月18日 16:48 来源于 财新网
证监会发布修改后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允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等参与基金销售业务,同时明确对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请实行注册制

  【财新网】(记者 杨璐)3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修改后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下称《销售办法》),允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等参与基金销售业务,同时明确对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请实行注册制,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销售办法》对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进一步放宽了范围,允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等参与基金销售业务。对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请实行注册制,不再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向有关部门报备分支机构(网点)信息。另外,对各类基金销售机构中符合资质要求的人员数量也做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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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路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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