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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推动开放式基金销售费率市场化

2013年02月22日 18:23 来源于 财新网
基金公司可以在产品设计时自主采用多种收费模式和收费水平,基金销售机构可根据自身服务进行差异化收费,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竞争

  【财新网】(记者 郑斐)证监会2月22日发布《关于修改<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决定》)。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开放式基金销售费用涵盖了申(认)购费、赎回费、转换费、销售服务费、增值服务费和客户服务费(尾随佣金)等多种类型。现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对费用结构和最高水平做出规定。

  目前开放式基金定价机制等方面出现一些影响市场化竞争问题,包括:全行业对同一产品约定的收费模式、收费水平无差异;各销售机构销售同类产品收费几近一致;部分销售机构引导投资人频繁申赎,影响长期投资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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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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