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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胡拓夫“老鼠仓”案二审:判刑七年创新高

2018年03月31日 13:4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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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最初由交易所的“大数据捕鼠”监察系统发现,经证监会立案稽查后被移送司法部门。这是近年来判决刑期最长的一例“老鼠仓”案,将对市场形成有效震慑
近期,工银瑞信交易室副总监胡拓夫“老鼠仓”案有了终审判决,胡拓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9000万元。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朱亮韬)“老鼠仓”案的司法处罚力度再创新高。近期,工银瑞信交易室副总监胡拓夫“老鼠仓”案有了终审判决,胡拓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9000万元。这一案件最初由交易所的“大数据捕鼠”监察系统发现,经证监会立案稽查后被移送司法部门。

  3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胡拓夫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二审刑事裁定书》,驳回胡拓夫的上诉,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2010年至2015年间,胡拓夫在担任工银瑞信中央交易室股票交易员和副总监,知悉基金交易的职务便利,利用自己控制的他人股票账户,趋同买入成交金额高达11.1亿元,最终非法获利4186万元。这些事实,二审法院也予以审核确认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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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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