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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监管规则大调整

2014年08月29日 20:53 来源于 财新网
个人、外资均可以入股,分层监管并留有巨大创新空间

  【财新网】(记者 刘卓哲)证监会今日就《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新规扩大了期货公司股东范围,降低了准入门槛,同时将对期货公司进行分层管理,并为期货公司下一步的创新业务和牌照管理预留空间。

  《征求意见稿》主要针对2007年4月发布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将其名称变更为《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遵循四项原则,一是“放松管制,加强监管”,调整期货公司准入条件,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材料;二是明确期货公司多元化经营的方向,反映和梳理现有业务规则,加强业务引导与规范,同时为未来业务创新预留空间;三是推动期货行业双向开放,为“引进来”和 “走出去”战略提供制度供给;四是加强期货公司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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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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