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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五洋债被罚 德邦证券原副总裁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

2020年04月16日 19:3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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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出,其在正常履职时必须依据规则和规章,不可能超越规章制度去进行所谓的“充分核查”。证监会表示,在核查意见上签字,应当知晓签字的法律后果
证监会近日公开的行政复议决定显示,德邦证券时任副总裁林燕在2019年因五洋案被证监会做出警告并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后,因不服向证监会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撤销处罚。近期这一行政复议申请被证监会驳回。

  【财新网】(记者 朱亮韬)涉及五洋建设欺诈发行公司债券的行政处罚落定之后,这一中国首例公司债欺诈发行案激起的涟漪不断。

  证监会近日公开的行政复议决定显示,德邦证券时任副总裁林燕在2019年因五洋案被证监会做出警告并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后,因不服向证监会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撤销处罚。近期这一行政复议申请被证监会驳回。

  林燕是五洋债欺诈发行案发生后德邦证券被处罚人员中涉及级别最高的管理层人士。在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中认定林燕作为德邦证券分管债券业务副总裁和债券承销业务负责人,对于德邦证券在五洋建设债券承销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未保持应有关注。据财新记者了解,在五洋债违约发生后,林燕于2017年前后就已经离开德邦证券,但目前仍在证券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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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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