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朱亮韬)因在五洋建设债券发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近日受到了证监会的正式处罚。
11月20日晚间,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对德邦证券做出的《行政处罚书》。证监会认定德邦证券在五洋建设债券发行过程中,违反了《证券法》第三十一条“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等勤勉尽责规定,对德邦证券罚没承销费收入1857万余元,并处以55万元罚款,同时对多位高管做出了相应处罚。
《行政处罚书》显示,证监会认定德邦证券在五洋债发行中违反《证券法》的事由有三项:未充分核查五洋建设应收账款问题、对于投资性房地产未充分履行核查程序以及未将沈阳五洲投资性房地产出售问题写入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