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彭骎骎)新《证券法》于3月1日正式实施,备受关注的是公司债、企业债发行全面实行注册制。但业内人士认为,影响更大的在于取消公开市场发债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40%的要求。然而,新《证券法》仍未纳入占债券市场90%以上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意味着债券市场统一监管未来还有很大的改革空间。
3月1日,主管企业债的国家发改委率先发布通知,称企业债发行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国家发改委指定中债登为受理机构,中债登和交易商协会为审核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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