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新《证券法》修订完成后,证监会重点对照新《证券法》修订内容,有针对性地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立改废释,为新《证券法》3月1日的正式实施铺路。
2月21日,证监会废止18部规范性文件,主要对不完全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实践、不适应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不符合上位法规定、所规范事项已不存在或已执行完毕、或者已有新的规则予以规范的制度文件等,予以废止。
据证监会介绍,此次废止的18部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五种类型:一是因证券期货市场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有的文件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或者不适应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包括《关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咨询从业资格及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申请咨询执业资格的通知》、《第6号规范问答—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共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