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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频发金融债 招商、广发获50亿额度

2019年07月02日 11:2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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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券商收到证监会的发行金融债券无异议函一周后,其中两家率先获得央行的额度批复
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分别于7月1日和2日发布内容相同的公告,两家公司都称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央行同意两家公司各发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金融债券,核准额度自该行政许可决定书发出之日起1年内有效。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岳跃)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分别于7月1日和2日发布内容相同的公告,两家公司都称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央行同意两家公司各发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金融债券,核准额度自该行政许可决定书发出之日起1年内有效;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可按照有关规定选择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或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联讯证券的分析称,这是继调高头部券商短融余额上限后,支持非银流动性方案落地的进一步表现。“之前由于证券公司发金融债券相关规定尚未明确,短融和公司债成为券商主要负债工具,此次金融债获批有望拓宽券商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振市场流动性。”

  包商银行5月24日被接管后,同业存单一二级市场遇冷,央行通过对单家银行信用增进,以及对中小银行整体提供流动性支持两方面的措施,来帮助中小银行渡过流动性考验。随着中小银行风险偏好降低,流动性紧张传导至短期资金需求有赖于与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开展质押回购的非银机构,包括券商、基金、信托等非银机构或非法人产品户,并出现部分机构和产品回购违约(详见《财新周刊》2019年第24期“监管呵护流动性 应对非银阵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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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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