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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境外收入征税 保险收益缴交已启动

文|财新 王小青 发自香港
2026年08月05日 17:31
随着CRS信息交换常态化,税务机关已可完整获取境外保单的分红、现金价值数据,征管空白正在逐步填补
综合采访的个案,目前境外保险收益征税的适用税率为20%,比照的是境内个人所得税当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税率。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近日在社交媒体流传,有个别港险投保人士收到的境外收入缴税通知中,香港保险收益纳入征收范围。据财新向税务律师、商业银行、香港保险行业人士多方了解,确有个别省市存在征税的案例,但尚不具普遍性。

  目前存在港险收益被征税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分红收益被征税,另一种是预缴保费利息收益被征税,已涉及征税案例的地方包括:浙江杭州、北京。

  有保险行业资深人士对财新称,目前被征税的案例,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并非市场一般认为的“大额保单”才被征税,可能取决于地方税务当局接触、处理数据的效率,而其中若保单退出、有退出收益,且当地税务局又有数据处理能力的,就会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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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端 | 版面编辑:刘潇
图片编辑:李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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