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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大资管之六】对比四版资管办法 合格投资人门槛提高

2017年11月18日 20:0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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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办法从公募认定标准、投资范围、信息披露等多方面做出规定;取消“小公募”的提法;回避了对资产管理的法律关系定义及上位法的讨论
央行在周五公布重磅政策——大资管行业终于迎来统一监管。图/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韩祎)央行在周五公布重磅政策——大资管行业终于迎来统一监管。

  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起草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最新的《指导意见》,公募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公开发行的认定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执行。私募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但对合格投资者的认定,可以是“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这一条暗开一门。监管部门之间对于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可能仍然不一样,除非相应监管规则也一并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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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华薇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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