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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文 扩大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范围

2017年09月14日 14:3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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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统筹协调,在行业监管规则中嵌入反洗钱监管要求,并按照金融领域全覆盖、特定非金融行业高风险领域重点监管的目标,适时扩大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范围
资料图:2010年11月01日,江苏省南京市,一家银行电子显示屏上“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的警示语。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为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下称“三反”)监管体制机制,有效防范风险,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加强统筹协调,在行业监管规则中嵌入反洗钱监管要求,并按照金融领域全覆盖、特定非金融行业高风险领域重点监管的目标,适时扩大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范围。

  特定非金融行业高风险领域,是指反洗钱国际标准明确提出的房地产中介、贵金属和珠宝玉石销售、公司服务等行业。近年国内房地产和艺术品市场非常活跃,与传统金融渠道相比,利用这些特定市场隐匿、转移非法所得的新型犯罪手法更为隐蔽,其过程容易被伪装成合法交易,具有较大的洗钱和恐怖活动融资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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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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