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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回复“终止净额结算”立法建议:和破产法不冲突

2017年08月11日 11:4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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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仅保留司法机关对终止净额结算的审查权,并不表示司法撤销终止净额结算的必然发生;正在起草的商业银行破产条例,将充分考虑风险处置中和ISDA协议相关的、暂缓金融衍生品合同的终止净额结算权力
银监会在职责范围内,将积极推动净额结算安排的机制建设。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武晓蒙)近日,银监会官网回复“关于立法确认终止净额结算的建议”时表示,中国的破产法原则上和终止净额结算并不冲突;银监会在职责范围内,将积极推动净额结算安排的机制建设。

  银监会表示,虽然中国《企业破产法》《合同法》和司法程序层面还存在不确定性,但破产法只是保留了司法机关对终止净额结算的审查权,司法判决有权撤销恶意行使终止净额结算的交易,这和国际掉期衍生工具协会(ISDA)相关规则并不抵触。

  具体来讲,银监会指出,《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其目的是稳定被处置机构相关金融合约的持续性和可估值性,并不表示司法撤销终止净额结算的必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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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飞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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