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1月7日A股市场再次熔断,上午10点左右提前收盘。盘后,证监会发布了大股东减持新规,从1月9日开始实施。新规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减持新规重点就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这一特定途径减持股份细化,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但是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受减持新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