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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2016年1月1日起申购新股无需预先缴款

2015年12月31日 17:19 来源于 财新网
2016年1月1日起,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再预先缴款,小盘股将直接定价发行,发行审核将会更加注重信息披露要求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证监会表示,从2016年1月1日起,新股发行将按照新的制度执行。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再预先缴款,小盘股将直接定价发行,发行审核将会更加注重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企业和保荐机构需要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承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

  今年因股市异动,证监会暂缓了28家公司新股发行,在11月6日,证监会重新启动了新股发行工作,并同步提出了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制度、简化发行审核条件、突出信息披露要求、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建立包括摊薄即期回报补偿和先行赔付的投资者保护机制等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措施。目前,因市场异常波动而暂缓发行的28家公司已完成新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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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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