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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拟修改风险警示板不对称涨跌幅制度

2012年08月07日 11:06 来源于 财新网
上交所称对拟设风险警示股票实施不对称的涨跌幅制度作出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8月6日,上交所就设立风险警示板等退市相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所在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会认真梳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充分论证,对拟设风险警示股票实施不对称的涨跌幅制度作出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月27日,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拟对风险警示股票实施不对称的涨跌幅制度,即涨幅1%,跌幅5%,引发了市场一定的争议和反响。一些市场人士和投资者有不同意见,有的认为该制度过于严厉,有的认为应实行涨跌幅对称,并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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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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