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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文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2012年06月18日 10:51 来源于 财新网
上市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的,除应当按照上市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还应当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召开说明会

  【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周一(6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通知表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加强上市公司的公众公司意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证券市场安全运行和功能发挥,倡导价值投资理念,改善市场生态的重要工作。上交所从制度、联系方式、信息公开、建立官网、小股东权利等方面对上市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上交所强调,上市公司应当努力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增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可读性。上市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的,除应当按照上市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还应当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召开说明会,介绍情况、解释原因,并回答相关问题。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或其他责任人应当参加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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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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