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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就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征求意见

2012年04月29日 11:07 来源于 财新网
退市条件中增加相应的净资产和营业收入指标,引入非标准审计意见作为退市条件,还新增了股票成交量和成交价格这两个市场交易方面的退市条件

  【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4月29日上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就《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上交所称,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一项基础性制度。随着资本市场发展改革的逐步深化,现行退市制度暴露出上市公司退市标准单一、退市程序相对冗长等弊端,未有效发挥优胜劣汰的功能,已不能完全适应实践需要。

  上交所称,为使市场保持吐故纳新、动态平衡的合理状态,促进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推动市场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功能,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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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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