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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受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 太平保险原副总肖星被诉

文|财新 吴雨俭
2024年04月15日 16:40
根据指控,肖星涉罪行为起始于共青团上海市委地区工作部,后贯穿于上海市青联、国寿上海、太平资产、太平保险集团等,利用本人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
资料图:肖星。图:北京日报客户端

  【财新网】4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披露,太平保险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肖星涉嫌受贿一案被提起公诉。根据公告,肖星的涉罪行为起始于早年间共青团上海市委地区工作部,后贯穿于上海市青联、国寿上海太平资产、太平保险集团等,其利用本人职权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肖星,江西上饶人。1971年12月出生,持有上海大学自动控制学士学位、社会学硕士及博士学位;此前曾任太平保险集团、太平香港和太平控股的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太平养老总经理。他于2023年7月被查,并于2024年1月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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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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