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1月12日,最高检消息显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肖星决定逮捕。
公告显示,肖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肖星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肖星,江西上饶人。1971年12月出生,持有上海大学自动控制学士学位、社会学硕士及博士学位;此前曾任太平保险集团、太平香港和太平控股的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太平养老总经理。
【财新网】1月12日,最高检消息显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肖星决定逮捕。
公告显示,肖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肖星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肖星,江西上饶人。1971年12月出生,持有上海大学自动控制学士学位、社会学硕士及博士学位;此前曾任太平保险集团、太平香港和太平控股的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太平养老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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