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基金是一个因信用而生的行业,投资者将身家财产的处置权托付于管理人,这是一种高度的信任。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下称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在9月26日“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上称,信义义务是基金行业的灵魂和根本,背离信义义务将使行业失去存在的根基,也是资管乱象的根源所在。
洪磊认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信义义务的制度支撑和配套制度还有较大差距,对于基金行业信义义务的行为标准还未达成普遍共识,“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信托文化还非常薄弱,远未形成恪守信义义务的制度文化。部分受托人没有完全落实信义义务,将信义义务降低为合同义务,一旦发生问题,资产管理人用合同约定对抗投资者合法诉求,虽可能在个别案例上一时维护受托人的局部利益,但从长远来看,一味用《合同法》代替《基金法》,将丧失投资者对行业的信任,整个行业也将失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背离信义义务将使行业失去存在的根基,也是资管乱象的根源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