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见习记者 李明明)“尽快出台私募基金管理条例,厘清私募基金的本质与边界,明确契约型、合伙型、公司型基金的信托义务要求。”8月19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在“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上强调要落实《基金法》,迎接大资管,让金融支持实体经济。
在私募基金纳入《基金法》统一规范后,私募基金走上了蓬勃发展的道路。自2015年2月起,基金业协会开始布局“7+2”自律规则体系,试图将《基金法》和私募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各项原则落实到9项自律规则中,这9项自律规则包括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募集管理办法、合同指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控指引投资顾问管理办法、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等。目前,基金托管、投资顾问两个业务自律规则和从业人员自律规则尚未出台。而在自律管理实践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