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朱亮韬)此前曾引起广泛关注的上海“中晋系”非法集资案件有了一审宣判结果。
9月1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国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徐勤等10人集资诈骗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国太集团罚金3亿元,判处徐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佳菁等9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五年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0月起,被告人徐勤先后设立中晋财务公司、中晋基金公司及被告单位国太集团,并由国太集团统一安排下属各公司的财务、运营、人事等。为谋取非法利益,徐勤等10名被告人明知国太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无盈利能力,仍假借私募股权基金等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公众进行各种虚假宣传,承诺还本和支付高额利息,共同实施集资诈骗行为。截至2016年4月5日案发时,非法集资累计400亿余元,案发时未兑付本金共计48亿余元,涉及1.2万余名集资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