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A股市场首个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欣泰电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在一审败诉后,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提起上诉。
12月19日上午9点半,北京高院公开审理此案,由北京高院副院长吉罗洪担任审判长,证监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黄炜亲自出庭应诉,黄炜此前长期在法律部任职,为法律部主任和证监会首席律师。
回顾欣泰电气欺诈上市案情,2011年11月,欣泰电气向证监会提交IPO申请,2014年1月3日取得证监会的发行上市批复。为实现上市目的,解决应收账款余额过大问题,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欣泰电气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虚构应收账款的收回,在年末、半年末等会计期末冲减应收款项(大部分在下一会计期期初冲回),致使其在向证监会报送的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