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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泰电气实际控制人被罚892万元

2016年07月29日 18:2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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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兴业证券罚没总额为5798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兴华所罚没总金额为1319.76万元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在7月初被证监会启动强制退市程序,且退市后不能重新上市,且由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出资5.5亿元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7月2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对欣泰电气及各方主体的处罚决定。

  证监会对欣泰电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32万元罚款;对欣泰电气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温德乙给予警告,并处以892万元罚款;对欣泰电气总会计师刘明胜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他15名责任人员分别处以3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对温德乙、刘明胜二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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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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