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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向欣泰电器等26名被告索赔2.2亿 北京二中院已受理

2017年09月18日 11:59 来源于 财新网
2016年8月,“欺诈发行退市第一股”欣泰电气在证监会的责令下退出A股,兴业证券作为欣泰电气证券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于2017年6月9日设立“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出资赔付适格投资者因欣泰电气欺诈发行造成的损失
北京二中院已受理了兴业证券与欣泰电气的纠纷案。图/东方IC

  【财新网】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为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自己先行赔付投资者而支付的超出自己应赔数额的226,858,909元损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兴业证券)将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欣泰电气)和为其证券发行、上市出具审计报告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下称兴华会计所)及直接主管人员;出具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的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下称“东易律所”)及直接主管人员;欣泰电气相关责任人;欣泰电气控股股东辽宁欣泰股份有限公司等26名被告诉至法院。北京二中院已受理此起证券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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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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