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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明确三类履职回避 对离职人员任职设限

2017年07月21日 20:5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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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管工作人员履职提出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对辞去公职或退休人员到直接监管过的机构任职或兼职限制期限;并列出了严格实行公私分开的九类负面清单
强监管不仅要加强对被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同时也要从监管机构自身建设出发。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武晓蒙)强监管不仅要加强对被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同时也要从监管机构自身建设出发。

  近日,银监会下发《关于银监会系统工作人员在监管履职中严格实行公私分开的意见》和《银监会系统工作人员履职回避办法(试行)》,对监管工作者明确提出公私分开和履职回避要求。

  据了解,这两项要求是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在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会上提出的。他表示,要研究出台相关制度,并坚决落实。(详见财新网文章“银监会履职办法拟出台 ‘调任’需要三年回避?”)不过本次银监会并未公布文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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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邱楠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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