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武晓蒙)近日,银监会修改《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下称《办法》),适当放宽了银行发行债券、补充资本的条件,同时在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内法人金融机构条件中对普惠金融单独放宽。
融资端,针对中资商业银行发债、资本补充的条件,《办法》将原来的“最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一项删除。
对此,银监会表示,一是有助于银行通过募集发行次级债和其他资本补充工具,及时补充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二是有助于银行通过发行金融债,发挥主动负债能力,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提升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三是有助于银行通过发行专项金融债等方式支持“三农”、小微企业以及绿色产业等金融薄弱环节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