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杨巧伶)在加强已存续保险公司公司治理监管的同时,保监会亦加强了新设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监管,以期促进新设公司良好开局、稳健经营,从源头上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6月23日,保监会向各中资保险公司筹备组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开业验收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规范保险公司筹建行为,严格开业验收标准,预防保险公司管控不到位、经营激进、治理失效、资本不实等风险。
《通知》主要从五方面加强了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标准。一是加强入股资金来源审查。《通知》要求,股东出资资金应来源真实、合法。在开业申请材料中,股东需提供入股资金的具体来源说明及出资前(包括出资当月)银行账户对账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并说明截至出资前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