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榆)经过近半年的公开征求意见,《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终于正式出台,《办法》针对目前合规负责人履职保障不足、追责力度不够等问题进行了全面修订,重点明晰董监高、合规负责人等各方职责,提升公司自我约束能力。
6月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言人邓舸表示,经过多年实践,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合规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将合规管理仅作为合规部门的职责、合规负责人履职保障不足、追责力度不够等问题,因此对现行规定进行了修订。
【财新网】(记者 张榆)经过近半年的公开征求意见,《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终于正式出台,《办法》针对目前合规负责人履职保障不足、追责力度不够等问题进行了全面修订,重点明晰董监高、合规负责人等各方职责,提升公司自我约束能力。
6月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言人邓舸表示,经过多年实践,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合规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将合规管理仅作为合规部门的职责、合规负责人履职保障不足、追责力度不够等问题,因此对现行规定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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