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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股转公司督促新三板PE披露自查整改报告

2017年04月28日 21:4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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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机构被要求在5月3日前填表,并在5月27日前披露相关报告
财新记者独家获悉,4月2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各主办券商下发通知,要求在5月3日前填写《已挂牌私募机构自查整改情况表》,并在5月27日前披露自查整改报告和主办券商核查报告。图自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财新记者独家获悉,4月2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称股转公司)对各主办券商下发通知,要求在5月3日前填写《已挂牌私募机构自查整改情况表》,并在5月27日前披露自查整改报告和主办券商核查报告。

  2016年5月2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已挂牌新三板的私募机构,应当对是否符合新增挂牌条件进行自查,并经主办券商核查后,披露自查整改报告和主办券商核查报告。《通知》规定的一年整改期限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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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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