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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公司准入收紧 新三板不能无条件亏损

2016年08月04日 17:3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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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公司要求券商从严把关,非科技创新型企业,经营规模不能低于行业平均水平,除非是过度竞争或有去产能要求的行业特殊性,否则不能连续两年亏损;科技创新企业可以亏损但需能在3-5年内持续经营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8月3日,股转公司挂牌业务部总监李永春在《主办券商内核工作指引》培训上将企业挂牌新三板的标准进一步明确,“非科技创新型的传统行业,经营规模不能低于行业平均水平,除非是过度竞争或有去产能要求的行业特殊性导致亏损,否则不能连续两年亏损。”

  对于科技型创新企业,没有亏损的限制,但对于运营规模有两个限制条件:一是“两年一期”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二是净资产不低于3000-5000万元,根据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情况判断,至少能在未来3-5年内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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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华薇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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