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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参仙源虚增利润1.29亿元 被罚款60万元

2016年07月08日 18:26 来源于 财新网
号称“野生参第一股”,挂牌不满一年即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近日,证监会对新三板挂牌公司参仙源(831399.OC)做出行政处罚,经查明,参仙源通过少计成本、价格不公允的关联交易等方式虚增利润1.29亿余元。参仙源于 2014年12月9日挂牌新三板,当时号称“野生参第一股”,然而挂牌不到一年,2015年7月证监会开始对其立案调查。

  证监会认为,参仙源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20条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依照《证券法》第193条,证监会决定责令参仙源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于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于成波、总经理李殿文及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30万元不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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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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