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岳跃)中国证监会9月23日正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 ——基金中基金指引》(下称FOF《指引》),和今年6月17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最大的变化是增加了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同时还提出了ETF联接基金的若干豁免条款。
根据《指引》,FOF基金应当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且需遵循组合投资原则;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不得对FOF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以及销售费双重收费;FOF基金管理人应当设置独立部门、配备专门人员,且FOF基金的基金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基金的基金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