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董兢)7月28日晚,一则关于证监会遏制恶意收购的简讯通过内地一些资讯客户端传播。消息引述香港《南华早报》报道称,“根据证监会向投行发出的指引,对一家上市公司持股至少5%的股东,不得使用发行理财产品的所得、或借助第三方集资平台所筹得的资金,去增购公司股份。”
在次日举行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就此提问。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尚未听说此事,还需核实确认。
港媒何以会报道没影的事?细究下来,大概是该报记者混淆了“一级市场非公开发行股票”,与“二级市场流通股”的概念,将此前证监会规定“大股东不得通过通道参与定增”的消息,错理解为证监会遏制大股东在二级市场通过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购买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