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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鼓励机构多在新疆开展业务

2016年07月20日 08:50 来源于 财新网
支持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在新疆设立分支机构,多录用少数民族大学生,并鼓励将相关培训或行业会议安排在新疆地区召开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财新记者获悉,近日证监会向相关机构下发了《关于鼓励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支持新疆地区发展的意见》,鼓励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行业协会多措并举,支持新疆发展,切实发挥资本市场促进新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证监会鼓励证券基金机构更多地在新疆开展业务,加大资源投入。支持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在新疆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提高服务覆盖面,为当地企业和投资者提供适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各证券经营机构充分发挥投融资中介功能,积极主动向新疆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破解新疆地区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服务当地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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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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