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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发行封杀IPO超募

2013年12月02日 20:20 来源于 财新网
当出现超募时,下调新股发行规模或存量发行成为必然选择

  【财新网】(记者 蒋飞)证监会今天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下称《规定》),对IPO中公开发售老股做出了具体规定。投行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规定》彻底封堵了超募资金的空间。

  老股东公开发售老股,即市场讨论多年的存量发行。上述规定实际上强制要求发行人定价过高导致募集资金超过招股书计划募集规模时,必须下调新股规模,同时以发售老股替代新股。其结果将是,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规模不变,老股东实发售老股套现,而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则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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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闻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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