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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指导措施抑制IPO“三高”

2013年12月02日 07:05 来源于 财新网
减持价格与发行价格挂钩,存量发行,增加网下配售比例,限制网下实际获配机构数量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jh3Cj9Un](https://a.caixin.com/jh3Cj9Un)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记者 蒋飞)厘清新股发行过程中“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是发行改革的一项核心任务,在法规缺位的情况下,公开承诺成为替代。

  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的新版《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迈出了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度的第一步,将新股的价值判断、发行节奏和发行方式交给市场决定。而另一方面,《意见》又对发行定价和配售规定了多项行政指导措施,其政策意图明显地指向抑制“三高”发行,即高发行价、高估值和高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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