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IPO改革意见配套细则将次第跟进

2013年11月30日 20:30 来源于 财新网
IPO审核流程将重新公布;招股书信披要求将公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以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都将大幅修改;网上配售的持股要求、老股转让、首日开盘的价格形成机制等都需要发布细则

  【财新网】(记者 杨璐)为落实《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接下来的两个月内,证监会的发行部和创业板发行部,以及沪深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都将异常忙碌,出台配套的细则以及政策措施。

  据证监会发行部负责人介绍,与新股发行改革对应需要修改颁布一系列相关配套措施,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修改的范围和力度将非常大,将把过去在询价和定价的管制措施全部取消,承销办法也有大幅的修订,会删去近三分之一的内容。”该负责人说。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闻静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