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杨娜)*ST超日事件仍在发酵,近日深圳证监局对鹏元资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勒令其对存在问题予以整改,并在8月31日前提交整改报告。
根据深圳证监局发布的警示函显示,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鹏元资信)在对*ST超日(002506.SZ,112061)2011年公司债券进行信用等级评级的执业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该警示函表示,经查,在债券发行主体*ST超日的经营环境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鹏元资信未及时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未按约定在*ST超日2011年年报公布一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在评级过程中,未遵循已报备的信用评级方法;业务档案中,未留存经营环境分析、债券募集说明书等原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