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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超日再次提示“11超日债”风险

2013年03月02日 09:33 来源于 财新网
ST超日公告称,3月7日付息日“11超日债”每手拟派息89.8元,但公司重组事宜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大

    【财新网】(记者 蒲俊 杨娜)由于陷入资金链断裂而被怀疑能否兑付2011年公司债券(下称“11超日债”,112061)的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506.SZ,下称ST超日)3月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凡在2013年3月6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11超日债”的票面利率为8.98%,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89.80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71.8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 和 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80.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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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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