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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持有人会议引入新触发条件

2013年08月06日 16:53 来源于 财新网
新增了因信用增进机构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资产支持票据的基础资产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况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规定

  【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在中国经济下行压力仍较大、复苏前景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债市投资者对信用债风险更趋敏感。与此同时,投资者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完善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保护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上述情况,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推出新规,完善债市持有人会议规则。

  交易商协会今日发布修订后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程》)。本次修订基本保持原规程基本架构,主要对持有人会议的触发条件及会议召开程序等方面进行完善,新增5条、修改原规程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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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曾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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