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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商协会注销山东海龙特别会员资格

2012年08月07日 17:13 来源于 财新网
交易商协会决定给予山东海龙公开谴责处分、并注销其交易商协会特别会员资格,并给予相关中介机构及责任人以不同程度的处分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展台。 南山/CFP

  【财新网】(记者 杨娜)交易商协会上周末对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海龙)等机构进行自律处分声明,表示经查证山东海龙及其相关中介机构存在财务欺诈和虚假记载行为,决定给予不同程度处分。

  8月3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发布声明显示,为严肃市场纪律,保障投资者权益,维护银行间市场运行秩序,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第十六条、《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第十六条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经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给予如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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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邱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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