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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出台

2012年10月31日 17:21 来源于 财新网
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领域从现有的上市证券类资产拓展到了非上市股权、债权和收益权等实体资产

  【财新网】(记者 郑斐)10月31日,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允许基金公司成立专业子公司,开展专项投资业务和差异化、专业化经营。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制定《暂行规定》,目的是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的行为,有效隔离业务风险,鼓励基金管理公司有序开展差异化、专业化的市场竞争。

  根据《暂行规定》,基金公司可通过子公司即将开展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使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领域从现有的上市证券类资产拓展到了非上市股权、债权和收益权等实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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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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