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郑斐)10月31日,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就《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下称《托管资格管理办法》)修订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下称《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对外征求意见。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将2004年的《托管资格管理办法》修订为《业务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适应基金行业市场化改革,完善基金托管制度。
上述负责人表示,修订的原则和思路方面,一方面从明确职责、规范业务、防范风险的角度,进一步细化基金托管人应履行的各项法定职责,落实基金托管人的受托责任,强化内部控制要求,完善违规问责机制。